近日,中国卫生经济学会和中国价格协会联合发布了《按病种收费技术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据了解,试行《规范》是在《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年版)和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印发的临床路径基础上研究制定的,共推荐了个病种的“按病种收费技术规范表”。
据介绍,《规范》的病种是按照常见病种、诊断明确、技术成熟、并发症少,疗效确切、费用稳定的原则进行遴选,在疾病主诊断确定的情况下,结合治疗该疾病的主操作或治疗手段共同确定。《规范》根据事先确定的临床治疗方法,将诊疗全过程(包括在门诊按本次治疗方案设定的若干疗程或本次住院治疗全过程)设为一个服务包,以该服务包为单元制定收费标准和诊疗质量标准。
而个病种的范围共涉及17个系统,包括:神经系统疾病20个;内分泌、营养及代谢疾病11个;眼和附器疾病14个;耳和乳突疾病8个;鼻咽喉疾病6个;口腔、颌面疾病12个;呼吸系统疾病47个;循环系统疾病25个;血液、造血器官、免疫系统疾病10个;消化系统疾病66个;肾脏和泌尿道疾病14个;男性生殖系统疾病9个;女性生殖系统疾病22个;妊娠、分娩和产褥期疾病4个;新生儿、孕期导致的婴儿疾病1个;肌肉骨骼系统和结缔组织疾病38个;皮肤、皮下组织疾病和烧伤疾病13个;其中包括5个社区治疗的病种。
而在今年1月份,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推进按病种收费工作的通知》,其中关于按病种收费技术规范,通知中明确提出,结合各地前期试点和病种临床路径管理工作,按照诊断明确、技术成熟、并发症少、疗效确切的原则,遴选出个病种,供各地在推进按病种收费时使用。相关病种技术规范,将委托有关行业学会或协会,统一对外发布,作为各地推进按病种收费改革、制定收费标准的参考。各地可在国家公布的个病种范围内选择开展,也可根据当地实际自行确定具体病种。
关于按病种收费工作的实施细则,通知中也给出了明确的时间限制,指出各地要在前期改革试点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按病种收费的病种数量,重点在临床路径规范、治疗效果明确的常见病和多发病领域开展按病种收费工作,鼓励将日间手术纳入按病种收费范围。各医院都要选取一定数量的病种实施按病种收费,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地区年底前实行按病种收费的病种不少于个。各地要抓紧制定推进按病种收费的实施细则,于年6月底前向社会公布并组织实施。
点击阅读原文,可下载《按病种收费技术规范(试行)》原文件。
内容来源:看医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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