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近日我市出台的《自贡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管理办法》(自人社发〔〕75号)文件规定,从年6月1日起参加我市居民医疗保险(包括原新农合医保)的人员,符合本办法规定的门诊特殊病种范围的,医院申请门诊特殊疾病资格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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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地点
办理时间:从年6月起,每月1-5号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集中提交申报资料(节假日不休息),其余工作日上下午均可办理。
办理地点:医院门诊部一楼病员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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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可以办理门诊特殊疾病
参加我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以下简称参保居民)所患疾病符合本办法规定的门诊特殊疾病病种范围的,可申请办理门诊特殊疾病资格认定,享受门诊特殊疾病待遇。03
我院可办理的居民医保门诊特殊疾病范围:
第一类(11种)
慢性肺源性心脏病(肺心病)、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冠心病)、慢性风湿性心脏病(风心病)、高血压Ⅱ期及以上、脑血管意外后遗症、心脏换瓣术后及心脏起搏器手术后、糖尿病(伴有并发症)、甲状腺功能亢进、甲状腺功能减退、癫痫、类风湿关节炎。
第二类(4种)
恶性肿瘤的治疗、帕金森氏综合症、慢性肾功能衰竭(非透析期)、肝硬化(失代偿期)。
第三类(9种)
肝、肾移植及骨髓移植术后的治疗、系统性红斑狼疮、再生障碍性贫血病、恶性肿瘤放化疗、慢性白血病、血友病、地中海贫血、慢性肾功能衰竭透析治疗、病毒性肝炎丙型慢性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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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门诊特殊疾病需提供哪些资料
1、《自贡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认定申报表》一份,表上贴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
2、提交身份证或户口薄复印件2份。
3、一年以上或近一年二级甲等及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或住院病历复印件(加盖鲜章),与申报病种相应的检查报告等。有因该疾病住院的尽量提供住院病历复印件,也可提供门诊病历。
4、原办有新农合特殊病种本的交特病本复印件一份。
5、第三类门诊特殊疾病还需要提医院制定的最新治疗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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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门诊特殊疾病待遇:
参保居民在一个自然年度发生的门诊特殊疾病医疗费用实行按月限额报销:
1、第一类门诊特殊疾病产生的符合报销范围的费用按70%报销,每年限额报销元。
2、第二类门诊特殊疾病产生的符合本病种治疗报销范围的费用按照70%报销,每年限额报销元。
3、第三类门诊特殊疾病产生的符合报销范围内的费用按住院费用报销,一个年度内患者承担一次住院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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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和鉴定流程办理流程:
参保居民准备好申报资料→提交门诊一楼初审资料→工作人员对提交资料情况进行登记编号→缴纳鉴定费→双方核对资料内容并签字确认→发放收件回执。鉴定流程:07
经认定的门诊特殊疾病患者如何就医?
经区县医保局认定后的次月,凭《自贡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资格确认表》医院门诊就医,直接结算报销部分。
门诊特殊疾病限额费用每个自然年度结束时清零,不转下年度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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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个门诊特殊疾病如何申报?
参保人员可申请多个门诊特殊疾病,但申请病种属第一类、第二类门诊特殊病种的,报销限额为居民门诊特殊疾病中待遇高的一个病种限额,不能累加报销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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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殊疾病认定后享受期限为多长?
经认定符合病种的有效时限是36个月,期满前1个月需要重新申请审定。但在有效期内,超过6个月未进行门诊特殊疾病治疗或出现中断用药达到6个月的,停止享受门诊特殊疾病待遇,需重新申请门诊特殊疾病资格的,从认定的次月起重新享受门诊特殊疾病待遇。医院医保办:-
医院门诊部:-